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有关文件设置党总支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组织机构两个组织机构管理系统。党总支委员会设党总支书记1人,下设教工党支部、法学专业学生党支部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党支部。行政管理机构设法学院院长1人,主管教学院长助理1人,主管科研院长助理1人和综合办公室。学院设法学专业教研室、知识产权专业教研室、法律实践教学中心。法学院学生工作下设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