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庆师范学院学工处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庆师学发2023年7号)的文件要求,法学院按规定开展了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照初评程序进行通知解释、审查学生申报、组织民主评议、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并将结果公示如下:
我院共有7名同学申请,申请同学分别为孙梦真、白青亭、朱慧珺、刘铮、李子旭、郭兆兵、王东旭。按照评分表总分进行先后排名,详情如下:
第一名 白青亭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项得分30分;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得分20分;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5%-10%加8分,本项得分18分;4.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5.基础分4分,疫情优秀志愿者2分,本项得分6分;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已落实就业单位3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83分。
民主评议共20人参加,15人同意,5人不同意,不同意原因如下:(1)课外活动参与度较低(2)曾在班级群里和其他同学发生争执(3)认为别的同学更合适(4)未能起到表率作用(5)在班群里和别人吵架。
第一名 王东旭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本项得分30分 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得分20分 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5%-10%加8分,本项得分18分;4.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5.基础分4分 本项得分4分 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入伍到部队5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83分。
民主评议共31人参加,29人同意,2人不同意,不同意原因如下:1专升本班两年的成绩相比正常读四年的本科生成绩来评比优秀毕业生对正常四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公平;2点错了,实际同意。
第三名 孙梦真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本项得分30分;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本项得分20分;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5%-10%加8分,本项得分20分;4.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5.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已落实就业单位基础分3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81分。
民主评议共30人参加,30人同意,0人不同意。
第四名 刘铮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成为中共党员,本项得分30分;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本项得分20分 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5%加10分,本项得分20分 4.基础分4分 得分4分 5.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 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无,本项得分0分。共计80分。
民主评议共24人参加,20人同意,4人不同意,不同意原因如下:(1)觉得班级里有更合适的人选(2)贪图名利、弄虚作假(3)只有一个选项不公平
第五名 朱慧珺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积极分子 本项得分30分 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得分20分 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10%-15%加6分 本项得分16分 4.基础分4分 本项得分4分 5.基础分4分 本项得分4分 6.基础分2分 本项得分2分 7.已落实就业单位3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79分。
民主评议共30人参加,30人同意,0人不同意。
第六名 李子旭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项得分30分;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得分20分;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15%-20%加4分,本项得分14分;4.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5.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已落实就业单位3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77分。
民主评议共31人参加,30人同意,1人不同意,不同意原因如下:专升本班两年的成绩相比正常读四年的本科生成绩来评比优秀毕业生对正常四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公平。
第六名 郭兆兵 分数: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项得分30分;2.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得分20分;3.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15%-20%加4分,本项得分14分;4.基础分4分 本项得分4分;5.基础分4分,本项得分4分;6.基础分2分,本项得分2分;7.已落实就业单位3分,本项得分3分。共计77分。
民主评议共31人参加,30人同意,1人不同意,不同意原因如下:专升本班两年的成绩相比正常读四年的本科生成绩来评比优秀毕业生对正常四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公平。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推选白青亭、王东旭、孙梦真为2023年省“优秀毕业生”。
以上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459-551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