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每学年及“五四”前学院都要根据学校评优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法学院学生各类先进评比工作。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评选项目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团员
(四)优秀团干部
(五)优秀团支部
(六)先进班集体
(七)优秀毕业生
(八)“铁人式”优秀毕业生
(九)“铁人式”学习标兵
(十)优秀“铁人班”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以下为参照比例,具体以学工部团委下发的名额比例为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在籍学生总数的6%。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在籍学生总数的3%。
(三)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在籍团员总数的7%。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在籍团员总数的3%。
(五)优秀团支部评选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5%。
(六)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5%。
(七)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4%。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2.该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3.学生综合素质记实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以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干部(校级、院级、或班级)职务,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在学生中威信较高,工作成绩显著。
2.该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3.学生综合素质记实测评名次在班级前40%以内。
(三)优秀团员: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团结同学,尊师爱校。
2.该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3.学生综合素质记实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
(四)优秀团干部:
与优秀学生干部相同。
(五)优秀团支部:
支委会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威信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三会一课”坚持得好;支部风气正,学风好,团员、青年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团结互助、文明守纪,本年度内无受处分的团员。
(六)先进班集体:
与优秀团支部相同
(七)优秀毕业生:
1.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四学年无挂科,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30%;
2.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毕业实习成绩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3.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四学年中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5.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有正确的择业观念,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创业精神,同等条件下已签署就业协议或考取研究生者优先评选。
(八)“铁人式”优秀毕业生:
1.参评者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四学年无挂科,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20%;
3.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优秀;
4.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四学年中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6.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有正确的择业观念,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创业精神,同等条件下已签署就业协议或考取研究生者优先评选。
7.为学校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声誉,有特别优秀事迹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九)“铁人式”学习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深刻领会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基本内容和时代内涵,在实践中学铁人、做铁人,努力争做铁人式优秀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社团、文体活动,个人卫生良好,所在宿舍团结、文明、上进,体育达标。
4.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宽,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是自觉学习、努力成才的典型。本学年内无旷课、违纪违法行为,无不及格现象,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第一,并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同时能够帮助、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学习。
(十)优秀“铁人班”:
1.班级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班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班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能体现铁人精神。
2.工作质量标准:“铁人班”全体学生要践行铁人精神;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3.全班同学在本学年内无违纪现象;外语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入党比例相对高。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每学年初评选上一学年的各类先进,开学一周内学院测评小组将表彰奖励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审核。
(三)毕业年级的评优在毕业典礼一周前结束。
(四)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其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确定并推荐。有关重要评优工作要召开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评优结果。
五、要求
(一)各类先进评比的时间按照学校要求的统一规定的时间执行。
(二)被评选的各类先进统一填写学校印制的登记表,批准后存入本人档案,毕业班被评选的先进在毕业典礼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非毕业班学生各类先进的评比,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典礼大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受到校、学院各种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比(有特别贡献或所受的处分已解除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