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简介 | 专业建设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实践教学中心 | 党建园地 | 招生就业 | 学工之窗 | 规章制度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之窗>>学生管理>>正文
 

法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2023-11-10 20:20  

1.周日晚至周四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就寝时间归寝,不得晚归寝或旷寝。

2.寝室内要求

(1)每天8:00前叠好被。

(2)整理好自己床铺卫生和物品,摆放整齐。

(3)寝室值日生收拾好寝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拖地,保持地面干净。

(4)电源插排要放置在指定位置固定好(固定在墙面),不允许放在床上或靠近易燃物品。

3.不允许使用任何违规电器及易燃物品,如:烫头加热板、熨头板、酒精炉、烟、电炉、蜡烛、打火机、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私拉电线。

4.不允许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5.不允许在寝室内进行任何赌博行为。

6.不允许在寝室内酗酒、吸烟。

7.不允许保管、使用管制刀具。

8.不得在墙上、门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9.寝室门口、地面不得有垃圾。

10.及时倾倒垃圾。

11. 舍务部定期不定期查寝,若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寝室将按《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制度》扣量化管理分数,严重者将按学校规定予以通报处分。

12.一个人在一学期内3次被通报的,不得参加学年评优活动,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已是“入党培养对象的,延长期培养时间或取消其资格。已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13.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放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

关闭窗口

wow gold sale shop here,wow gold,buy wow gold,cheap wow gold,the world of wacraft gold store in the world.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