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简介 | 专业建设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实践教学中心 | 党建园地 | 招生就业 | 学工之窗 | 规章制度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5-13 06:4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已于2013年5月4日起施行。解释旨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关闭窗口

wow gold sale shop here,wow gold,buy wow gold,cheap wow gold,the world of wacraft gold store in the world.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