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章辉副教授的学术专著《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被选入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刘志云教授主编的金融法学文库,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书从以美国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为分析起点,深入探讨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生成和发展的国际国内背景,并对包括代理理论、招牌理论和特殊情况理论在内的适当性制度理论基础进行了研究,同时从投资者、券商、监管者和资本市场四个视角阐述了适当性制度的现实价值。本书结合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适当性制度立法实践分析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两种立法模式及其具体特征,探讨了两种立法模式的利弊,不仅为后文全面阐述适当性制度的内容建构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最终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提供了参考。本书认为,完善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应该涵盖以下内容,即投资者分类、适当性义务及评估、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监督检查和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最后,本书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即立法模式、适当性制度定位、适当性立法层级,以及微观层面即投资者分类、适当性义务、适当性评估、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证券仲裁制度等方面对适当性制度进行深入检讨,并相应提出了完善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构想。
撰稿:章 辉
审核:丁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