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法学院在我校主楼331会议室举行了以“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司法鉴定”为主题的远程教育课程,共同参与本次课程同步培训的单位有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检察院、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法学院选派了2015级和2016级的部分学生参加本次培训。在本次课程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教授以2016年著名的“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为例深入剖析了检察机关开展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疑难问题。
本次远程教育活动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为法学院师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扩大了我院教学规模,突破了我院传统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降低了教学成本。
撰稿人:杨庆玲
审核人:杨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