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从4月24日到5月16日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法学院围绕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结合法学院自身教学工作实际实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法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两位院长助理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学生管理干部、教学秘书为成员的法学院期中教学领导小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检查、教学基本文件检查、教学进度检查、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检查方式灵活多样,包括领导听课看课、教研室组织示范观摩课、抽查教学基本文件、师生座谈等。
通过检查,发现法学院整体教学秩序良好,教师具备完备的教学基本材料,教师的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基本相符,但也存在个别学科进度较慢的情形,2013级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进度适中。
此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发现了法学院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能够充分有效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撰稿:杨庆玲
审核:杨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