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李店标副教授应邀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119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入职培训,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景权,副院长魏文斌出席了本次培训活动。
应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邀请,法学院李店标副教授担任本次培训的主讲人,培训主题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内容分为四个部分,1.民陪审员制度概述;2.人民陪审员的素养;3.人民陪审员的职能;4.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环节。
活动中,李老师立足于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从清末修律运动谈起,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逐步确立,深入浅出的阐释了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从司法民主、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监督等七个视角多维度阐释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生动形象的剖析了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重点讲授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和参审技巧,从审判、调解、监督、联络、宣传等多维视角深刻诠释了人民陪审员的重要地位。
李店标副教授的培训讲座是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与让胡路人民法院实践教学活动形式的有益探索,它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岗位要求和履职实践的紧密结合,实现了自身教学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紧密结合,为119名新入职的培训学员上了生动的一课,赢得了在座领导和所有人民陪审员的一致好评。
培训是短暂的,学习是长期的。通过培训,一方面增强了新任人民陪审员的思想认识,拓展了审判技能。同时,也提升了我院专业教师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深化校院合作,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们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划落实,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法学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撰稿:杨庆玲
审核:杨铁军
摄影:陈思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