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从11月4日到2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法学院围绕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结合法学院自身教学工作实际实施期中教学检查。
法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两位院长助理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学生管理干部、教学秘书为成员的法学院期中教学领导小组。法学院利用周三例会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布置。通过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基本材料进行了检查,教师具备完备的教学基本材料,教师的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基本相符,但也存在个别学科进度较慢的情形。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2级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进行了逐一审查,对于过于宏大、抽象的论文题目进行了修改。法学院的各教研室分别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法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按照安排进行了听课。法学院召开了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
通过与新生代表座谈,发现新生学习态度有待加强,学习方法需要进一步指导。新生入校后,虽然经过新生阶段的教育,但这种教育并不能改变目前基础教育模式下产生的学生厌学现象,在新生阶段表现尤为突出;还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很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依然沿用基础教育阶段的缓慢的学习节奏,不会自主学习,适应大学课堂大信息量教学。针对这些情况,法学院明确要求新生的班主任、辅导员,尤其是任课教师针对新生心里转变和学习习惯养成方面多下功夫。
总之通过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发现了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撰稿:杨铁军
审核:丁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