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大庆师范学院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行了大庆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签字与揭牌仪式,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大海院长与我校乔治和副校长签署了双方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大庆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于大海院长与乔治和副校长在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双方共同认为大庆师范学院和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必将成为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基地、教师的锻炼基地和法学研究基地。该基地推动了大庆地区法学教育部门和法律实践部门的深入合作。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其他院领导,各业务庭领导,资深法官代表,我校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丁启明教授和法学院有关同志也参加了此次仪式。
撰稿:杨铁军
审核:丁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