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集体听课、评课活动
为更好促进教师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法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水平,法学院决定在2014-2015-2学期第8教学周开始组织全院本学期有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集体听课。听课后,由全体参见听课的教师为被听课教师依照教学督导评分表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其他全部分数加总的算数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得分。教师的得分通知本人,但不在院内公开。教师的打分情况不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仅用作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参考。本学期因没有讲授课程的教师,下学期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集体听课、评课活动。
撰稿:杨铁军
审核:丁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