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为大庆市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培训
2014年4月24日、25日两天,法学院应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邀请委派四名教师为让胡路区法院及大庆市所属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150多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4月24日在让胡路法院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法学院曾赛刚博士为人民陪审员讲解了刑法知识。按照计划安排,4月24日下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李国莉副教授为人民陪审员讲解了刑事诉讼法,4月25日法学院院长丁启明教授讲解了民事诉讼法,下午法学院院长助理杨铁军副教授讲解了民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陪审员在一审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陪审员在一审案件审判中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其他法官具有相同的职权,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任命程序相同,都需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命,并颁发任命书。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现有13名教师被让胡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命为让胡路法院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