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女,黑龙江大庆人,研究生、法学硕士,讲师。主要讲授课程:宪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 学习经历: 1999年9月——2003年6月,本科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专业; 2006年9月——2009年6月,硕士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