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的建设,始终立足于服务大庆油田和大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为黑龙江省社会经济建设、法治建设输送法律专业人才。法学院的专业建设目标是,在“十二五”结束时获得法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确保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和经济法学三个二级学科具备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同时力争使刑法学基本具备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为此,法学院将在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先决条件,“十二五”期间,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要争取实现双百分之六十以上,即具有博士学位和博士在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与此同时,培养校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名师1-2名。
2.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人才培养是专业建设的起点和归宿,法学院将继续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培养符合实践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
3.争取高水平立项和奖项。法学院将争取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各2项立项,获黑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4项,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2项。
4.加强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包括学科梯队建设、科学研究成果创造、科学研究基地平台的搭建、高层次人才培养四个部分。因此,法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保证民商法、法学理论和经济法每个学科具有1至2名教授,2至4名副教授,2至4名讲师;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科研成果创新创优;进一步加强法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和民商法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为其配备以科研为主的教师4至8名;继续与东北师范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不断提高培养质量,总结办学经验。
5.改进实践教学工作。未来几年,法学院将根据学生意愿和实际情况把学生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两类,并以此为基础分别设计选修课程。在保证研究型学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法学院将着力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核心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突出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此,法学院将成立实践教学中心并配备两名专职教师;采用“3+1”的模块式课程体系,即前三年进行理论课程教学,最后一年进行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完善实践课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体系,保证实践课的教学过程与教学环节实现预期的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效果目标;实行学生选课和教师竞争上岗制度,建立教师授课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