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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量化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5-04-23 点击数:

量化考核表填写制度

一、量化考核表由各组织负责人统一填写;

二、要严格按照量化考核制度加分,不得擅自多加、误加、漏加;

三、学生会量化考核表由秘书处填写,学生专业党支部由组织部门填写,团支部由填写,月末三大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汇总,于下月初进行公示,并将底单上交院系整理存档。

四、每一次活动结束后负责人须及时统计参与人数并给予相应的量化加分;

五、若方式为选拔或淘汰的活动,不止一场,在统计量化分时,要统计每

场的参与人员名单,分场次给所有参与人员加分;

六、若方式为选拔或淘汰的活动,不止一场。举办、组织此活动的工作人员由各组织负责人按活动规模、工作量及活动效果等情况综合评议后商定具体加分数额;

量化考核标准(上限为100分,学生干部本职工作基本分不计入此分数内)

一、校级活动:观众每人每次1分(可酌情加0.5分)。

队员、演员等其他活动参与者每人每次3分( 主持人每人每次5分),成绩优异者(一等奖每人每次3分,二等奖每人每次2分,三等奖每人每次1分)

:1.校级活动指由法学院学生会或团总支主持,有三个(含三个)院系参加的活动。

2.由部门主办或承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工作时,其部门工作人员按校级工作人员添加量化

二、院级活动:工作人员每人每次3分;

观众每人每次0.5分(可酌情加0.5分)。

队员、演员等其他活动参与者每人每次3分( 主持人每人每次4分)

三、班级活动:参加活动人员:(1)无笔记考核加1分,有笔记考核加1.5分;

(2)评出优秀人员加2分。

:班级活动酌情加1-2分。

四、各组织成员本职工作:

(一)学生会主席,学生专业党支部书记,团总支副书记每学年加30分;副主席每人每学年加25分;

部长每人每学年加20分;副部长每人每学年加15分;

部员每人每学年加10分;班级干部及团干部每人每学年加15分。

1.学生会成员如有兼职则按其最高职务添加量化成绩

2.学生干部日常本职工作不加分。

(二)学生会成员积极参加、配合自身工作职责外的活动或工作,

每人每次加2分;如取得优异成绩或良好效果,部长加3

分,部员加2分。

(三)1.工作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主席每次扣8分;

副主席每次扣6分;部长每次扣4分;

副部长每次扣3分;部员每次扣2分。

2.因客观条件外因素导致活动效果差者部员

每人每次扣2分,部长每人每次扣3分。

(四)学生会例会无故旷会者副主席每次扣5分;

部长每次扣4分;副部长每次扣3分;部员每次扣2分。

(五)社团活动每天加0.5分,月度按1 /5的比例评出优秀社员,加3分;

出席早操人员每天加0.5分;早操无故缺席者,学生会成员每人每次扣3分,学生每人每次扣2分。

五、学生干部参与上述活动量化标准与普通同学一致。

六、故意损坏通报者每人每次扣相应的双倍量化。

注:1.工作效绩根据各组织评议制度而确定

2.各组织(不承办活动的部门)经各组织负责人月度考核后可每月酌情加1-3分。

备注: 如有异议,请与各组织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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