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以岗定员、人岗匹配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文字综合能力和档案归集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
2.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等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7.在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邮箱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聘用等阶段。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7日,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发至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考核方式:28号资格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或录用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任后,按照临时用工人员管理,薪酬为大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未阅读或误读信息、联系电话无法有效接通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其他环节,由应聘人员自负后果;
(二)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及资料,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akzjj@126.com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