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简介 | 专业建设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实践教学中心 | 党建园地 | 招生就业 | 学工之窗 | 规章制度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教学规章制度>>正文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关于教材订购、发放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2015-04-23 21:10  

为了加强教材管理,切实做好教材订购、管理和发放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根据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教材订购、发放管理办法。  

 

一、教材订购
  1、凡订购国家教育部规定采用并由全国新华书店统一发行的高等学校教材,订购省教育厅规定使用并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新  

 

华书店发行的高等学校教材,由任课教师确定,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副院长批准,经教务处复核后,由教材科统一订购。
  2、凡订购新华书店正式发行,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教学参考书,由任课教师提出,系(部)主任认可,报教学副院长批准,由教材科统一订购。
  3、凡不属于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规定使用,未经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各兄弟院校协作组织编写的教材,须由系(部)主任认可,教学副院长审定,教务处审批。使用两届以上教材,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订购。各系(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类教材。
  4、各种专业教材,只能确定一种,不得确定两种教材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学班级使用。
  5、凡订购学生自学参考书,由各系(部)自行负责。
  6、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用中学课本,由学生入学时自带。确因教材发生变更,由各系(部)按预估的实习年级、册数,于前一年报教务处同意后,由教材科统一订购。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可按学生人数十分之一的数量定购。所需费用从教育实习经费中开支。该类书籍由法学院资料室负责保管,实习时借给学生,实习结束时收回,若有损失,照价赔偿。
  7、全校公共课教材,由社科部确定并负责预定订。
  8、为了避免教材积压,凡已订购的教材不能随意变更。如自行变更,造成教材积压浪费,由自行变更者负责。
  9、订购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每年预订二次。每年6月上旬预定次年春季用书,12月上旬预订次年秋季用书。教材确定后,由教学秘书填写好教材订购单一式两份,分别于6月15日与12月15日前报教材科,统一向新华书店订购。
  10、凡在春秋两季教材预订工作中,需要目录单外预订的教材,也应与全国通用教材预订时间同步进行,一次性向教材科预订。
  11、预订教材一般只订购下一学期的教材,不得跨学期或年度预订教材,以免因教材陈旧或教材重订现象。个别特殊专业由于教材较稳定,教材发行周期较长,经系(部)主任认可,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复审,可以提前订购。
  12、预订教材应以教学计划为准绳,以班级学生人数为依据。由教材科查对核实库存已有教材,统筹制订预订教材计划。
  13、各系(部)因教学计划变更,需提前使用教材,须经教务处长批准,同意改变教学计划后,教材科才能办理。
  二、教材的领用
  1、学生应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教材科领用教材。领用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报财务处,一份留班级。
  2、学生领用选修课教材前,必须先将教材款交到财务处,凭发票到教材科领书。
  3、学生领用教材时,必须当面核对清楚,无误后签名。
  4、教师领用任课教材,教辅人员领用实验教材,需经系(部)主任认可,教学副院长批准。同一版本的教材,原则上不重复领用。
  5、教师领用非任课教材,必须说明理由,经系(部)主任认可,教学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后才能领用。
  6、教辅人员因工作需要领用教材,必须经院长批准,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才能领用。
  7、教职工领用教材,应填写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报财务处。  

 

  本实施细则自 

2010年12月30日

起实施 

关闭窗口

wow gold sale shop here,wow gold,buy wow gold,cheap wow gold,the world of wacraft gold store in the world.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