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下午三点半至五点,宋惠玲教授在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学生做了题为《我国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污染现状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的学术报告。
报告首先广泛分析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其次深入探讨了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即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后者具体包括:(一)人口污染。(二)经济政策。(三)指导方针的错误。(四)土地沙漠化趋势严重。(五)改革开放以后。(六)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七)发达国家的污染环境的企业,大量搬迁到发展中国家。(八)城市的盲目扩大、发展。(九)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十)三峡库区的环境问题。(十二)持久性有机物。(十三)浪费严重。(十四)环境质量标准落后。再次,分析了我国黄河污染现状、长江污染现状、淮河污染现状、土壤污染状况。最后,报告提出了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二)建立主要污染物有偿回收制度。(三)加快研究高科技产品处理和消灭污染。(四)汽车工业的发展速度应考虑对环境的污染。(五)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六)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七)政府应承担环保主要责任(七)公民的环保责任。
整个学术报告内容充实,说理透彻,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