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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2015-04-23 19:56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的本科教学严格依照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法学本科的要求设置各类课程。法学专业采用“平台(平台课程)+模块(模块课程)”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拓展环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对于平台课程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以及专业任选课通过以下方式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

 

1、抓好备课环节。法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要求开展集体备课,提高备课质量。

 

2、强化授课环节。法学院要求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上课时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带齐教案、讲稿、教材。上课过程中必须情绪饱满,不能接听电话。

 

3、坚持课后辅导环节。法学院要求任课教师每周至少对任课班级进行一次辅导答疑,每学期至少布置2次作业,要求教师必须及时批改,批改要求有分数,有评语。

 

4、推行督导听课制度。法学院依据学校要求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教学督导,保证每学期随机对每位任课教师听一次以上的课,课后及时与教师沟通,指出课堂讲授的优缺点。

 

5、严格考试、考查环节。法学院认真贯彻学校关于考试的各项制度,要求任课教师在学期中即上交五套试卷及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对于上交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查;对于考核课程要求上报考核方案,经以上程序审核后,才能实施。考试时,严格遵照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评卷采取流水作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评卷的各项制度。任课教师要及时写出试卷分析,并及时上报。

 

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按照“3+1”模式,在第78两个学期进行。

 

法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自愿原则,对于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分为实践型与学术型,对于实践型学生从第7学期开始按照《法学专业实习大纲》实施实习,实习的方式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由法学院同意安排在法学院的15个人实习基地,为了保证实习期间的实习质量,法学院与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实施方案,保证每位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都得到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同时为了保障实习学生的生活和人身安全,法学院与实习基地协商解决了实习学生交通、食宿问题。对于学术型学生(主要包括从事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司法考试以及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在第7学期进行学术方面的训练,并开展法律综合知识指导,为其进入研究性学习提供有效帮助。

 

毕业论文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部分。法学院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论文选题要有三分之二来自实习实践,其他的选题也要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在撰写论文过程中,要求指导教师对论文从写作方法到论文质量予以全程指导,除在论文写作之前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外,为了杜绝抄袭,法学院利用学术打假软件对于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并明确规定论文的相似度和引用率均不能超过论文字数的百分之三十,不符合条件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法学院组成由院学术委员会指导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答辩事宜,根据学科分为若干答辩组,每组由三名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由资深教师担任小组主席。对于答辩中出现的学术性、程序性问题由院学术指导委员做出最终裁决。

   教学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对于教学业务档案的整理,以便为日后工作留下可资借鉴的资料。法学院一直非常重视教学档案的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此事。教学档案分为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要求教师将年度工作中发生的各项情况记录在档案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每位教师独立建档,由专人负责保管。教学档案要求教师将年度任课所涉及的各类资料(教学任务书、教案、讲稿、教材、点名册、记分册、试卷分析、教学进度表)在学期结束后统一交到学院,建成相应的教学档案,由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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